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:投产前给岗位做的一次全面体检

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:投产前给岗位做的一次全面体检

职业病不像工伤,伤在明处。工伤今天伤了今天就能看见,职业病是钝刀子割肉,尘肺、噪声聋、慢性中毒,十年八年才显形。等拍片子查出问题,往往已经回不了头。

所以法规在投产前设了一道关卡,叫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。说白了,就是给岗位做一次全面体检:查工作场所里有哪些危害,防护设施装没装、管不管用,工人身体受没受影响,三样都查。体检不过关,项目不许投产。

一、这道工序卡在哪

先把位置说清楚。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投产,职业病防护这块的程序是一条线走下来的:先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,再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,然后施工,施工完了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,最后是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。验收合格,项目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。这就是"三同时"里"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"那一道关,控制效果评价管的就是投产前最后一截。

这套规矩的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和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"三同时"监督管理办法》,就是业内说的90号令,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,2017年施行。

控制效果评价卡在施工之后、竣工验收之前,这一步绕不过去。竣工验收拿的就是控制效果评价报告。报告不过关,验收就过不了;验收过不了,投产就是一句空话。

二、报告怎么来的

建设单位可以自己做,多数是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来做。我跟机构下过厂,流程大概是:先到现场做调查,把工艺流程、原料辅料、岗位设置摸一遍,把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一个个列出来;再根据这份清单安排检测,粉尘、毒物、噪声、高温、电离辐射,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频次布点采样,拿到真实数据;然后回过头来评价防护设施,通风除尘系统开没开、密闭罩完不完整;最后把所有结果整理成一份报告。

布点有讲究。危害因素不同,采样位置、时长、频次都不一样。噪声要测全天等效声级,粉尘要按岗位分点采样,毒物要挑浓度最高的时段测。机构得有资质,检测人员得持证,报告要盖章,缺一样都不作数。机构的资质,是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。

这里我要多说一句,也是我见得最多的坑。有的企业检测数据漂漂亮亮,一查防护设施,风机没开、滤料一年没换、密闭罩拆了当废铁卖。检测是点上的,防护是面上的,面上漏风,点上测出来再达标也白搭。控制效果评价查的就是这层:设施装没装到位,用没用在实处。

三、报告里写什么

报告内容一般有四块: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检测结果,是基础数据;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效果评价,是核心;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、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,则分别对应查人和开药方。

检测结果交代的是现场有什么。防护设施评价是核心,判断防得住防不住。职业健康检查看的是人有没有受影响。改进建议就是下一步的整改清单。竣工验收的专家看报告,盯的就是这四块,哪一块含糊都会被追问。

四、分级管理,粗细有别

90号令按职业病危害程度把项目分成一般、较重、严重三类,评价和验收的组织方式、评审要求不一样。严重的项目,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要组织专家评审,卫生健康部门参与监督;一般和较重的,要求相对简单。具体差异以现行规定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为准,别自己拍脑袋。

这里提醒一句:2018年机构改革以后,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给了卫生健康部门,跟应急管理部门是两码事。有拿不准的,直接问当地卫生健康部门,别找错门,也别信网上过时的说法。

五、验收合格,才能投产

法律责任这关再说一遍: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,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。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产的,要承担法律责任。条文是冷的,道理是热的:投产前多花一两个月把评价做完,把隐患改掉,比投产以后工人查出尘肺、企业赔到伤筋动骨,划算多了。

至于具体要做多细、报告怎么组织评审,得看你的项目属于哪一类。先把行业、工艺、有没有尘毒噪声这三样弄清楚,再对着90号令一条条捋。捋不明白的,欢迎来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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